懂法律的请进来帮我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53:50
哎 说出来 都有点丢人 我和我的朋友今年10月去偷紫铜 被派出所抓了 然后我和他每个人都被拘留了5天 前天刚放出来 那个是初犯 今天早上我朋友又告诉我 他偷了他伯伯的钱包 拿了400元 如果被抓到 会怎么判他呢 哎 我真为他担心啊 拘留所的日子真的不好过 他会不会被抓到看守所啊 他伯伯和他有血缘关系 着急啊 ~~ 我们都年满18岁了 还又派出所的档案什么能取消掉吗?
我请教的问题就是 我朋友如果因为这个事情被抓了 会被怎么判啊 哎

1、刑法规定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所以你的朋友不涉及累犯问题,不会被加重处罚。
2、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3、档案是取消不掉的。

行政拘留不会作为犯罪记录保留,这一点不用担心。

另外,对于盗窃亲属的财物,只要不太多,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既然你们知道拘留所的日子不好过,也知道丢人,那就找点正经事来做吧。如果不能克制自己心中的贪念,将来等着你们的就不是拘留所而是监狱。

另外需要警告你的是,不要以为盗窃不会被判很重的刑。如果你盗窃造成了非常重大的损失,属于刑法上所说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心吧。

奉劝楼主,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能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