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55:34
本人在08年3月买的保险,08年10月受的伤,在今年保险过期未及时购买,我在09年9月做了一个手术,请问我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受伤但在我做手术时保险已经过期,请问这样我还能得到权利保护吗?
我买的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请问像我这样可以报吗? 谢谢

原则是是可以的,因为发生风险是在有效期内,在一段治疗时间内完成所有治疗,一般是180,然后把总计的医疗费用上报报销理赔。
但关键问题是你要提供出证明你发生风险是在有效期内。
比如说你发生意外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当时的挂号凭证,医生出的诊断书等等。
治疗会有一个周期,或者阶段性的,或者说当时的体质不适宜立即手术,那么这手术也根据当时情况往后延,这一切治疗手段的实施都是因为有效期内的意外事故。所以,是可以赔的。
但反过来说,当时发生意外后,你没觉得什么不适,没有及时就诊,当你觉得有必要去检查的时候,失效后去诊断,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意外是在有效期内发生的,这就不能赔了。

不能的。

如果是友邦的意外险就可以,受伤和手术间隔不要超过180天就行。

能证明你发生意外到做手术之间的时间没有超过180天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