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殆于行使职权村民该如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7:59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甲方侵占集体土地,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却殆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乙方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是,乙方能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己和集体的权益不受侵害或得到救济?
各位专家帮帮忙,小生眼拙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请各位大大帮忙啊,急!
请各位大大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谢谢啦!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委会,它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乙则无权,因为他不是受侵害的主体。但是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可以起诉村委会(或乡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都有相关规定。
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承包经营户、 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集体资产产权、获得集体资产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经营收益;
(三)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及其他资产;
(四)对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五)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查阅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摘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

另外:是否能起诉甲方,要确认甲方是否非法侵占土地,还是买卖土地被村委会贪污了。
如果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分配的纠纷,请阅读2009年6月出台的《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乙方有权、可权与权相比你有多少胜数

我认为乙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的建议你咨询下律师

新刑法实施以来,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
务的人员”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问题,一直不明确。由于各方面存在不同意见,由此导致对村委会和村级党组
织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有关犯罪案件管辖分工不明,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处理,成为当前农村反映较多的一
个问题,亟须加以解决。
目前,对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否定说。这种观点认为,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成员不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理由是:(1)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