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51:35
奶奶先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大儿子,后又在大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公正处公正将房产赠与二儿子,并同时办理了过户手续。两份文件均有奶奶在神智清醒时的亲笔签字。请问以哪份文件为有效?

遗嘱要被继承人去世才生效,而在被继承人去世前把房产赠给二儿子,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完成了赠与,那原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就不属于被继承人了,也就没有用了。

你这里的表述有点问题:
1、遗赠只能是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存在遗赠问题。
2、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立遗嘱人没有死亡,则不存在继承问题。这里应该是赠与,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转移所有权的成立要件。所以只要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那老人对房子就没有所有权了。至于之前所立的遗嘱,当然也无效了。

以第二份为准 因为第二份是经过公正的

公证的效力是最高的,如有问题可以hi我

第二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