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资质问题,高分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00:43
我先说明一下我的情况:
我是09年毕业的,想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对应届生的注释是:当年是大四的学生,或毕业后档案留在学校的,或未就业档案在各地人才市场的,可以以应届生身份参考。(大概是这样……)
我09年毕业,毕业时没立刻找到工作,就从学校把档案转回家乡的人才交流中心了。
后来找到工作,如今工作两个多月了,就和单位签了份合同,我人在上海,没办居住证,也没弄劳动手册(意思是别人应该不知道我就业)。
不知道哪里弄了份就业证明也是在我爸手上。
我这样的情况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么?
如果能,资格审查时哪里给我出证明?学校还是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不能,怎样才能做到可以啊?
请详细点解答,有加分。
就业协议,你指得是三方协议吧,我拿了三方,但没和单位签,在我自己手里。
报到证当时是直接寄回家乡的人才交流中心了,没拿到单位。
先谢谢两位的回答,心理稍微有点底了。

你的就业协议签了没?你的报到证在哪里?你到时候是要拿就业协议和毕业推荐表去审查的,就业协议就是学校给你的那个几张不同颜色的纸,没这个的话,难啊。。。。。还要报到证拿去你现在的单位吧?没去就没事,拿去了就没应届资格了啊。
还有就是你这种情况要注意保密,不能让别人知道的。

国家的规定是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补充:就业协议在你手里就好办,呵呵 恭喜你,不过你尽快把在人才中心的报到证拿出来~~~~~

能的 只要你的档案没有转到工作单位 就没人知道你不是应届的 让人才交流中心给你出证明 因为你的档案在那里
简单说 其实资格审查时就是看你档案在哪儿 没在工作单位就OK 前提是没人举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