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摩托车被轿车撞伤,眼部约2CM口子, 请问各位大侠法医鉴定的话能构成轻微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3:16
口子挺深的 当时漏到骨头了 眉骨 将来肯定有疤
轻微伤(slight bodily injury):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
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46-1996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所以,你朋友的伤不构成轻微伤。
你得看多深了,要光是擦伤的话,估计不会构成轻伤的。
鼻青脸肿算
如果没影响视力 没伤到眼球,就构不成轻微伤的鉴定等级
轻伤不敢肯定,但是轻微伤肯定行
非常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