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的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6:36:01
我是08年毕业的,毕业时由于在外地,学校的事情都交给了家长处理,本人没有签就业协议(家长有没有代签就不知道了),有派遣证,但是没有去报到(派遣证目前也丢失了),户口目前在自己手里(没落户)
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应届生啊?
据家人回忆:家人去学校办理手续时,在一些文件上签了字(不知是不是就业协议),总之就业协议没有带回来。我毕业后只有:学位证、毕业证、派遣证、户籍。
至于档案——是被学校放在一人才服务机构了,可以免费存放2年。

国家的政策含义: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你的组织关系等现在在各级人事局都可以,只要你没有签协议,也就是说《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还在你的手里,你未就业,而且是在2008年到2010年的毕业生,就属于应届,按照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落没落户没关系。

你目前如果符合我上述所说,就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这个派遣证是什么?派遣到某单位的?还是户口迁移证?

这个问题你最好是去咨询下你原来的学校。。
不过我本人也是没签就业协议。。
个人来说呢那个东西没多大的用处。
当然,你要是想进的是事业单位就需要。。。

看你有无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话,两年内应该算应届生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