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打架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27:39
我朋友和我们家旁边的几个混混以前有过口舌之争,有一天那几个混混给我朋友打电话就把我朋友骂了,还说在某某饭店等我朋友,我朋友去了之后,在饭店里与那几个混混又发生了争执,我朋友转身走出去的时候,他们几个就拿着啤酒瓶子打我朋友,我朋友跑出去之后叫了一个人,往屋里进的时候他们把门关上了,我朋友打不开,就把门砸了,进去把他们打了,他们三个住院的都是头破了,而且缝针了,我朋友俩个住院的,一个是手指骨折,另一个也是头破了,但是没有缝针,。我现在想问一下,这起打架事件的责任谁比较多一点。
谢谢大家,懂法律的情帮帮忙,谢谢了

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他朋友本来已经跑出去了也就脱离现场了,然后又找人回来,而且是破门而入!我估计你朋友责任大,因为你朋友跑出去以后已经可以避免伤害了,有找人回来,才有这么多伤害的。

因为这种情况已经构成对方和己方人员伤亡。责任平摊,55开。

如果事情已经移交公安局处理,那么要15天的拘留,并且罚款。

估计是死刑

年轻人,你朋友和那几个混混属于在公共场所群殴的性质,都负有同样的责任,警方会按着伤情处理双方的伤害责任。老汉估计警方会按着《治安管理法》和情节行政拘留,处以罚款处分,但都不会提交检察院批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