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关闭了,留守人员是否要缴纳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57:52
公司想叫我留下来办理公司注销,但却要先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签一份协议且明确说不缴纳社保,给1500元的工资,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所以暂时还没和公司签协议.
我们公司是台商企业,总公司在台湾,我不可能去台湾,我是想了解一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可以保护留下来处理清算公司资产的人员.

签了就是合法合理的

但就协议本身来说,不太合理

补充:

没见过有这样的明确规定

不合理,公司叫你擦屁股,你可以叫公司把你的关系转到总公司去,或者加工资(要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