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2010年公务员考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05:24
我是09年7月毕业,在校签过就业协议,现在已经辞职,档案户口没放在单位,在老家的就业指导中心。。。请问我还算应届生么,,,现在糊涂了,,,,看了2010年公务员考试指南糊涂了。。。
、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急!!!!!!!!!!!!!!!!!!!!!!!!
、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急!!!!!!!!!!!!!!!!!!!!!!!!
不是应届生不是由你决定的 也不是由(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个规定决定的
仅仅是由用人单位怎么解释而定 他们认为是你应届的那你就是 不是也是
所以你最好打电话给用人单位 问问 看你的情况可以按应届生办不?
这个规定不是这么解释的,我给你看更详细的
这是国税系统关于应届生的解释,国考的大都一样吧
一、关于部分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办理录用时,需要原毕业院校进行派遣,用人单位也将赴原毕业院校进行考察。不能从原毕业院校派遣到国税用人单位的,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