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复杂的增值税处理问题,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27:10
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前日代理一单钢材进口业务。主要业务数据如下:
1.开证代理费收取1%,这个费用由我司开票给客户,没有问题。
2.进口CFR价格约为USD435每吨,但是海关认为低于最低限价,核定计证海关增值税以CFR USD480每吨,这直接导致海关多计证增值税和关税。
3.我方虽为代理,但是用的是进口并销售的模式做的,因此所有的税票和货代的费用抬头都是我方,费用是客户承担,我方开增值税票给客户。海运保险是由客户直接支付的,票也是保险公司直接开给客户的,我方未经手。
4.所以,关税,增值税,商检费,货代费用都是我方的抬头。钱都是客户付的。我方只收取1%的代理费,其他费用多退少补。
原本将各项成本计入销售收入即客户的成本应该为2371万多,现在,由于海关按照480征税,即使将增值税平进平出的话,应计的销售收入就变成2774万多了。我方即使将其他的税票都抵扣也是不够的,多出来的部分就要计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增值税平进平出的话,唯一我方不损失的办法就是将虚增部分的销售收入以其他票抵,但是这个票要承担5%的营业税额,相当于6万多点,如果客户承担的话,我方就在税务上没有损失。
我的问题是:如果以海关增值税票为基准,我方开相同数额的增值税票,那么对客户而言,他们实际上是由于虚增的进货成本占便宜了,还是会由于其他的票都归到我方而吃亏了?
晕死,题目都没读懂,就不要乱回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我首先想问下你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不是不含代理进出口业务。
再者,这些情况你的客户必须得清楚,理论上说,你所多支付的税金及其他应该都由客户承担,但前提是你们有没有订立合同,如果有合同且只收取1%的代理费的话,那么只有再友好商定了。
暂时就只有这么多,总之一句话,1%代理费所含的费用,如果超了,就给客户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