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特殊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24:23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金额时,对待特殊情况当场收缴金额是20元以下还是50元以下?

这个收缴的金额如果对象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话是不是也适用?还是另有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20元以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罚款20元以上就必须去指定银行或机关交付(不管是针对自然人还是法人),当罚款20元以上时只有在当场不收以后很难收的到的情况下才可以当场收缴(比如对于流动摊贩罚款,当场不收缴以后就找不到了)。

当场收缴是20元,部分行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