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达人进,关于公司经济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44:13
本人最近受朋友所托,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ABC三人合伙开外贸公司,注册资金是50万,实际没有这么多资金,是请注册公司过账的。实际情况是是A大约出了3万资金,占40%股份,为法人代表。B没有出资金,C出了15万资金,BC两人各占30%的股份。AB两人做业务创造利润,C不做业务,管理公司的财务和其他事宜。工资每人每月1500.

应A的提议,公司出钱买了辆车,23万,A个人开。(注意,买车后公司的财务就陷入负的了)。 一年内A创造了大约10万的利润,B大约创造了15万的利润。

但这个时候,公司的财务已经运转不过来了,后来仔细算,发现A有挪用2万的嫌疑,同时A的报销也是非常的高,差旅费有时是几千甚至上万的要求报销(B的业务的差旅费报销几乎为零。)。 另外当时一下子23万买车也是重要原因(车子的油费公司报销)。

目前公司陷入负债状态,工厂的货款都无法支付。A现在提出散伙,方案是C退出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也没有补偿。B留在公司,和A一起继续做业务直到还清公司的债务为止。

BC二人认为非常不合理,不能接受A的提议。目前公司欠工厂很多货款,BC提出卖车来抵工厂的货款,应该是合理的吧?(车子当时是用C投的15万资金和暂时拖欠工厂的货款来购买的)如果卖完车子后,公司还是负债的,那ABC三人如何分配才是合法并且合理的。

1、既然是有限公司:不管当初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运做的,A、B、C三人都应在其在公司注册中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补齐出资。

2、“A现在提出散伙,方案是C退出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也没有补偿。B留在公司,和A一起继续做业务直到还清公司的债务为止”:
(1)有限公司不存在“散伙”的问题,只是解除公司,在解散之前,应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注销。
(2)让C退出:并不是“散伙”,只是C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可以转给A、B中两人或其中的一人,也可以转让给外人,但转让时A、B有优先购买权,如果A、B不购买的,应同意由C向外人转让。
(3)C转让股份后:不再是公司股东,但公司仍然存在,没有“散伙”。

3、“BC提出卖车来抵工厂的货款,应该是合理的吧?”:合理也合法,如果召开股东会研究此事,有B、C两人的同意,通过此项决定也不成问题。

4、“如果卖完车子后,公司还是负债的,那ABC三人如何分配才是合法并且合理的”:
(1)三人按当初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各自补足出资:补足的出资也是公司的资产,公司的债务在用车还不能清偿后,再用这补足的出资来偿还。
(2)如果补足出资后还不够偿还:
如果能证明A确实是挪用了公司的2万、确实是非法多报销了费用:可以要求A退还2万挪用款和报销不实的部分,用于还债。

5、C是否退出,只能由C自己决定,其他两人无权强制C退出。

6、C如果想退出:退出前也要补足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资产在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公司资产包括出资+收益),C可以在退出时要求按出资额或公司章程约定的分配方式分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好复杂

ABC三人要对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我来说下我的看法,有限责任和合伙是二个概念,如果是合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有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或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承认,这样来看,可以解散或以破产,那么这样看来的话,或以将车子买掉,车是公司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还还不上的话,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破产后,只以其财产来对外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