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台湾人,我是大陆人,我想在大陆生小孩,以后孩子的户口怎样才能办到台湾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08:23
我是大陆户口,先生是台湾人,我想让我的小孩在大陆出生,我娘家人可以照顾我,可是这样的话,以后孩子回不了台湾,要想让孩子入台籍的话,该怎么做?
另在大陆生的话需要准生证吗?要的话又是要怎样办手续?

注意:超过12岁就不行喔!费用比你在台湾生孩子高,而且要跑很多地方。
  一、适用对象:台湾地区人民之大陆地区亲生子女,年龄在十二岁以下者。
  二、注意事项:
  ※(一)大陆地区子女非为台湾地区人民亲生子女者,非本类适用对象。
  ※(二)大陆亲生子女在台设籍后,如又再回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并不得再申请来台定居、设籍。【务请特别留意】
  ※(三)大陆亲生子女在台设籍后须出入境者,请先办妥我国护照及前往国家或地区之签证。
  ※(四)与大陆未婚女子生育子女者,请先完成认领手续;另须加附DNA血
  缘鉴定书及该女子受孕期间无婚姻关系之公证书(需经海基会验证)。
  三、应备文件: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如公证书),应经海基会完成验证手续;主管机关认为有查证之必要,
  得要求当事人检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DNA血缘鉴定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
  (一)定居申请书,并附最近三个月内之二吋半身照片一张。
  (二)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
  (三)经海基会完成验证之出生公证书正、影本(正本验毕退还)【认领者加注生母受孕期间无婚姻关系】。
  (四)依亲对象之户口名簿影本或国民身分证影本。
  (五)最近三个月内之健康检查项目表(大陆地区医院出具者,须经海基会完成验证;
  未满六岁者检附完整预防接种证明影本替代)。
  (六)保证书:应由依亲对象或在台二亲等内亲属担任保证人。
  1、保证人服务於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且保证书已加盖机关(构)、学校印信,免办对保手续。
  2、保证人携带身分证正本,亲至本局办理保证手续者,得免至警察机关办理对保手续或免盖服务机关之印信。
  (七)丧失大陆户籍证明。
  (八)证件费新台币六百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挂号回邮信封(自取者免附)。
  四、申请方式:不受理邮寄申请。
  (一)申请人在大陆地区者:应由依亲对象、在台二亲等内亲属【请携带亲
  属证明文件,验后退还】或委托甲种以上旅行社、移民业务机构代向
  本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