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征兵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27:42
请教专家:我儿子今年19岁,1992年出生现读技师专科3年级。户口所在地江苏扬州维扬区,国庆期间回爷爷家过节(爷爷家在泰州市),10月2日跟随地方征兵管理员到乡卫生院参加了2009年征兵预检。目前预检通过正在进行政审。通知11月8日正式体检。想问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异地去当兵吗?2、户口怎么办?谢谢!

原则上不好异地当兵的,以后有很多麻烦,优抚费之类的,还有,户口迁到一个地方满一年后才可以参军,不然政审通不过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

公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征集程序及优惠政策

一、 征集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 征集流程

l 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未参加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l 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l 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 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