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发票章的底单复印件有效的相关书面文件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39:02
我公司把发票开给客户了,客户收到并遗失掉,但是不承认,现在我们想办法补救,将加盖发票章的底单复印件邮寄给他们,他们又说公司不接受这种类型的票据,但是从财务的角度来说,这种是有效的,请问是否有什么书面的文件来证明呢,谢谢各位帮忙了!

按说对方财务确实不能直接用复印件入账。首先到你公司所属税务局开具一份在你方税务与对方税务之间适用的固定格式的已缴税证明,上面会填明你方开出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已纳税等有效信息,由税务和你单位盖章,然后附上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红章,对方再到他们的税务局将你方已缴税证明盖章认可后,就可以申报抵扣并随那张已缴税证明一同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