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找回多年前丢失的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49:25
养父母和那个儿子(已年满18周岁)都不愿意会生母那里,儿子有民事权利选择在哪里吗?生母状告会成功吗?
法院是不会判他亲生妈妈胜诉的.
因为这个儿子已经18岁了,属于成年人.他有自己选择在 那里居住的权利.
亲生妈妈上诉法院,她仅仅想得到的是:儿子的监护权利,如今儿子已成年,亲生妈妈争取这个权利也没有什么必要.
如果上诉法院,法律+法院会支持她的,但是请亲生妈妈考虑这样做的后果??对儿子的身心健康是否已造成伤害!!!!???
还有一个是人的道义问题:为什么儿子小的时候自己不养育?要送人?现在等儿子长大成年了,又想夺回儿子!其实在这18年内,儿子已经和养父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啦(就算是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儿子其实爱养父母多一点.
何必为了儿子的监护权利来扰乱儿子的生活? 真正为了儿子的幸福,何必打搅他现在平静安逸的生活?
亲生妈妈仅仅是想让儿子了解她自己才是亲生的妈妈,何必运用法律来证明?
其实应该从生活上+工作中多关心儿子,以弥补多年来的愧疚.体现其实你还是很爱他,只是当年因条件艰苦而不得已才送人的,让儿子 心理有个意识:哦,原来亲生妈妈也是有苦衷的.
自己斟酌吧!!
祝:幸福!皆大欢喜!!!!
小孩几岁了?成年的话就没有回不回来的问题了。成年人,想待哪儿是人家的自由;
如果未成年的话,
办没办过手续?
办过收养手续的话就要不回来了
没办过的话能要回来。要回来的话还得补偿人家养父母多年养育孩子花费掉的钱。
哈,都年满18岁了,想去哪儿是他的自由!他妈告什么啊?请求法院判定儿子每天和自己住在一起啊?法院会立案才怪了。
不会成功。如其当年将儿送人领养,已完成了送养手续;如其当年未将儿送养而是他因造成,法院也会尊重做儿的意愿,在法理上承认其血缘关系,而在情理上尊重儿子的选择的!
楼上几位
楼主标题上写了是丢失的
不是送养的
得到小孩的人办理了收养手续
没准养父母跟派出所说是街心公园捡到的
(广东东莞那边丢了1000多个小孩呢,被人拿去卖钱花了。以后这类诉讼肯定挺多的。)
亲生母亲不会胜诉的
不会,儿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