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财产赠予女儿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08:34
同居4年 用自己赚的钱建了一套房 现在想赠给自己女儿 受法律保护吗
说明一下 我们现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属于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我现在还有把房赠予女儿的权利吗
谢谢~

要认定财产归属,首先看你和他(她)是什么关系。
是否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虽然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取得结婚正,才算确立了婚姻关系。但同时,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群众认为是夫妻的,并且双方符合我国法定结婚的条件。
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于系办理。
如果认定属于婚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房产有可能认定双方共同所有,遗嘱只能支配自己所有的财产。

A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 遗嘱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C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
D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我想是受的,个人以为。

同居,不是婚姻关系,自己的财产,当然可以赠与。

受法律保护。你有权赠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