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权扣留嫌疑人24小时,这24小时内嫌疑人可以申请律师到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53:53
就是说,警察在扣留 嫌疑人 24小时内,不管什么原因,没有律师在场的话,可以不说任何话,即使交代了一些东西,也可以否认?因为没有律师在场??
谢谢1楼这么快回答,那“第一次讯问”怎么个认定法??问一句话?问一个小时??整个24小时都算第一次询问?还是问到警察觉的累的时候???

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特殊案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二十四小时内要送看守所,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持三证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特殊案件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