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有约束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05:37
我们这里的最低保障工资是500。竞业限制补偿金一年是6000。不过老总说补偿金就是最低保障金,作为工资都发给大家了。如果在辞职一年内,如果员工在本市找工作,他发给我们的每月其中的500元都要还给他。不在本市就没事。当然了,我们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他就拿竞业限制这个单子给我们,让我们签字。犹豫中……
如果合理我就签了,不合理怎么做?
我是做后期的。在广告公司上班。只是普通的员工。

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基本工资中,必须是另算的
我给你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劳动合同跟竞业禁止协议并没有必然联系,竞业禁止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也可以另签
2,你说的不太清楚,不知道你的补偿金到底是怎么算的,一般来说,竞业补偿金不用退的。而且,竞业禁止是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的,按照你提供的有限资料来看,这样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3,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老板给双倍工资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