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祭祀中的“翌”祭,具体是一种什么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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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这种祭祀的目的,仪式,祭祀的对象等。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就是祭祀。据此可知,祭祀在古代被看成是国家的大事之一。祭祀,本来指子孙后代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纪念死去祖先的一种宗教活动。由于我国从夏王朝开始就实行王权世袭制。这样,在家天下的夏、商、周乃至后来的封建时代,祭祀活动也就成为国家的重大事情之一。

祭祀行为的思想基础在于,先民对一些重大的或罕见的自然现象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总以为有一个万能的神在主宰着一切。另一方面,当先民面对巨大的天灾人祸感到无法抗拒时,于是自然地想到祈求万能的神或祖先的神灵保佑。这样,祭祀——神道设教活动就产生了。《礼记·祭统》:“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这是说,当人的内心有这种需要时才会产生祭祀行为。

万能的神和祖先神灵究竟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在先民的观念中,相信上帝和祖先的神灵肯定是存在的,他们居于高深莫测的天上,且与人一样,有思想,知善恶,神圣而又万能,只要享受人间的祭祀,就能施展神威,保佑子孙平安或消除灾祸。基于这种观念,所以祭祀的方式也就必然以人的活动方式为原型而加以想象化。

根据对殷商甲骨卜辞的研究,早在殷代后期就已形成了一套规律严整的周祭制度。所谓周祭制度,就是在不同的天干日祭祀不同的祖先。殷代以祖先死之日所逢的天干命名祖先的庙号,因此,祭祖之日必与祖先之庙号相同。比如,在甲日祭祀殷的先祖上甲微,或羌甲,或戋甲等;乙日则祭祀大乙成汤,或报乙、祖乙、武乙等。所有的祖先都祭祀完一周,六十日一回转,一年六周祭,称为一祀,然后又从头开始。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内容包括:

1、彡祭,即肜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伐鼓之祭,至周代尚有此种祭法。

2、翌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舞羽之祭;

3、祭祭,即以酒肉祭;

4、祭,据字形其形式当属烝尝之祭,即以黍稷祭祖先神灵;

5、 祭,据字形当与西周时的禘祭相同,也即大合祭。[1]

五种方式祭祀一周,恰好是一年,称为一祀。这就是《尔雅·释天》:“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的由来。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制度,董作宾先生的《殷历谱》、陈梦家先生的《殷虚卜辞综述》有全面的阐述。许进雄先生在《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