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户口转走之后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44:42
具体是这样的!我是北京的农村户口,后来结婚之后户口迁走了。现在的村委会要求我回原村委会开一个在原村没有土地的证明!因为我是农户,所以农户在户口所在地是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但是 我原村委会不给我开证明!说是 村民都是土地的股民,不能开这个证明!我很不理解!既然我已经结婚了,户口也迁出了,那么我在原村委会就应该没有土地了,按理说土地是应该回收的!可是村委会为什么不给我开证明呢?
请问哪位大虾知道 帮忙分析下呗!
因为如果原村委会不给我出具“原村民某某在本村没有任何土地”的证明,现村委会不给我任何福利待遇!比较郁闷

这是一件好事,这说明你在原村委会继续占有土地的股份,今后还可以继续分红,这也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的。当然如果你出据了在原村委会没有土的证明,在新的户口所在地会有更大的利益,你便可以向原村委会申请退出土地的股权,让他们给你出据在原村委会没有土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