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懂得法律的叔叔阿姨,生活费可以补回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7:56:29
我从小父母离异,母亲抚养着我,父亲只是每月给我80元的生活费,但是生活费都涨了好几次了。请问,现在还可以补回以前的生活费么?

生活费上涨后,后面的应当按照上涨后标准执行。但是前面部分不得以上涨后标准执行
比方说,A应当向子女B支付抚养费,最初判决是100元/月,A按月支付,到了3年后,上涨到150元/月,则B不能要求A前三年按照150的标准不差50元/月,只能从新标准开始起要求150/月
但是如果A一开始就没有支付抚养费,则B有权要求A支付之前没有支付的抚养费用

建议你与你的父亲协商吧

可以,但是有难度。
1、主动找你的父亲对他晓之以理,终之以情,它会给你一部分的;
2、如果遭到拒绝,到法院的可能性很大。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将你的父亲作为被告诉至法院,你母亲作为证人,除了每月消费80元外,另外还消费了多少钱?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