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合同问题(0点之前,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48:49
李某原为海生公司的业务员,1999年9月被公司解聘。1999年10月.李某利用其自己配制的钥匙盗取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二份。同月.李某使用该空白合同书以海生公司的名义与三环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海生公司向三环公司购买价值200万元的棉纱一批,货到付款。该合同订立后,三环公司积极组织资源,并发函给海生公司询问有关交货事宣。海生公司远答复称其不知该合同,并要求三环公司不要向其发货。三环公司接到海生公司的答复后,认为其与海生公司的合同有效,并按合同的约定交货。但海生公司拒绝接受。三环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海生公司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还是无效合同?为什么?

1,不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的宗旨是能有效尽量有效,以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只有很有限的几种情况是必然无效的合同,这个不算必然无效。
2,是否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从案情来看,存在一个无权代理的行为,因此可以认为效力待定,等待被代理人追认或者否认来确定是否有效,但可能存在表见代理而有效。
3,是否存在表见代理。因为有海生公司的空白合同,因此可能存在表见代理。但是有两个点值得注意,一个是海生公司表明过不知该合同,因而可以认定三环公司不构成善意;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盗用空白合同签订的合同,不认为是表见代理。因此结论不构成表见代理
结论如下:
因业务员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而签订了合同,因此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三环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如撤销后,可要求业务员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档案也不在公司,劳动手册也应该没有,怕什么,拍屁股走人。
希望采纳

本身是效力待定,在海生公司拒绝追认后,变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