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毕业档案在人事局算不算应届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01:49
目前未就业,请问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吗?
PS: 根据我的对比。在中央公务员招考指南上2008年写的是:“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9年写的是:“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
那么就是说今天的政策有所变化,应该可以报了?
不算,必须是档案在学校才算应届毕业生。 09年毕业的如果未就业且档案还在学校方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人力资源部详解公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含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指:各级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社区劳动服务站。
档案从人事局弄到人才市场是可以的,具体就看你的操作了
大哥,毕业一年之内都还是应届毕业生的啊。就好像公务员录取一样,很多都是要应届毕业生的,你今年秋季也一样可以去报。
你如果有疑问的话就直接打电话去它那里确认一下就可以的了。
、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你已经不是应届毕业生身份了
你在补充里说的内容我不知道你是否真正的理解
具有应届生身份的学生,是未领报到证且档案在学校办理暂缓的人
这些办理暂缓的人在真正名义上享受两年的应届生身份
现在你的档案已经回到生源地,且你在生源地已报到
所以你已不是应届生
其次我建议速度寻找其他适合你的职位,报名快结束了
所以你说的方法不可行,只是在浪费时间
建议你直接电话问你想报的招考部门,个人经验:有时候审核不是像招考指南上写得那么死的,关键你得去问,不问是不行的
问招考单位吧,或者你先报个名,看他给不给你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