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10月份交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上半年4月份的住院费可以报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8:47:40
我嫂子今年4月份生了小孩,但现在10月份才去交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而且没在签定的定点医院生,签定的医院在市里,但生小孩的时候是在县里的县医院生的,请问可以报销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欠缴或者后来补缴,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只有缴费后发生的才可以实时报销

1、不可以。

2、医疗保险是不能补报的,再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包括生育费用报销,也只能根据当地规定,一些地方是不包括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