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37:49
去年五月份,我们家与亲戚家合盖了一处住房,单元楼格局,三层,一共是六套房子,我家出地,他家出钱,协议上写的是房子盖好后每家三套住房,房子没有房产证,在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要重新核实,对方想另立一户,将原来的宅基地分割为两部分,另一半写他们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主观上来说,我是十分不情愿这样做
望专家给个建议,我该怎么做?以什么理由能够合法合理的拒绝他们这样的要求?
家虽住在农村,但户口是城市户口,亲戚家也是城市户口

首先是他是否也是同村农户?如果是,可以申请,不是就不可能。
其次是他家是否已经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没有,可以。如果有,不可以。

国家规定亲戚家没有获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不把办理集体土地证!

你好 我是土地局的 因为你是城市户口,重新核实的话可能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证,所以你说的分户就是不可能的,最好你别分户了,就这样住下去为好。这要看房子的主人是不是城市户口了。 不过你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过到你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