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38:39
17.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A.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 B.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
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 D.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为什么选择d,关键是原因,我很不理解。不管如何,最后的结果是犯罪预期的结果没有发生,别管是主客观原因。为什么算为既遂呢,请回答的人能不能再给我举个类似的例子?
我记得有一道题,a想投毒害b,买了砒霜,但因为疏忽大意,把白糖放在了杯子里,这个判定的就是未遂,我觉得这两个例子是类似的。

等待执行任务即为随时使用状态,本罪是危险犯,足以发生危险的即为既遂
把白糖当砒霜的是对象不能犯,未遂
注意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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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两个例子是有明显区别的,前面一个并不是没有破坏掉,而是已经造成破坏了,只不过运气好被别人发现修好了,没有进一步扩大事态造成对公众的危害,而实际上它是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的,后者确实是没有造成投毒的事实,因此判定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