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及工伤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5:22:07
我父亲是一位驾驶员,于今年9月25日在单位拖货的时候出了车祸,右小腿开放性骨折,明年还要进行2次手术取出腿内的钢板。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我父亲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有行车证,从业资格证,出门证,皆有单位的章,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否作为证据,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这种情况申请工伤认定的几率是多少?
3.如果工伤认定下来了,那么具体的赔付时怎么样的一个标准,生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
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医生要求三个月不可下床,三个月后才可拄双拐下地,母亲现在就在家照顾父亲。单位是私营企业,担心后期会出现一些纠纷,所以现在请教大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以备后期更好的维权,不甚感激!

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