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东西而被捆绑后死亡的 刑事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12:37
我是一业主,请有一临时工看管果园,某一深夜小偷行窃(盗窃的是临时工的财物),被看管临时工发现并叫喊,临时工及围观人群抓住小偷后对其进行殴打.看管临时工向我报告后,我便赶往现场,发现他们已将小偷捆绑起来.气愤之余我便踢了小偷两脚,然后我就回家睡觉.凌晨临时工向我报告:小偷已死亡,我便随公安人员前往现场.公安机关当场将看管临时工抓走.事隔五日,公安机关以我是业主和看管临时工供述是我叫捆绑的为由进行刑事拘留.请问:我犯了什么罪? 其结果如何?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严重会判处死刑。所以要看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虽然捆绑的命令不是你决定的,但是很明显,临时工向你报告后,你默许了继续捆绑小偷,而临时工之所以未解除捆绑,主要因为你的默许,因此你一起参与到非法拘禁行为中来,成为共犯。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徒刑。
如果其死亡是由于你踢了两脚,则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也是十年以上徒刑。
建议你请律师,并将辩护的重点放在你临时工不受你的控制上,但此案对你非常不利。

非法拘禁 除了公安机关有独立执法权 任何个人及组织形式不得擅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而且致人死亡 严重的话检察院将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年轻人啊 你怎么当时不报警呢

如上面的那位哥们说的

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