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被征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7:29:24
我家在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徐岭镇,现在村里规划要盖楼,这就要占用部分土地,但是这些土地是我家的基本粮田。现在主要是这个问题,在占地过程中,他们对我们说的是要按规定给与补助,每亩1.5万元;但是我们一共就两块地,总共不到两亩,这被征用一亩之后,我们的收入只能靠另外一块地。这样的话,我们自己很难接受他们的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土地征用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一是要求对你的补偿提高,二是你不要补偿,让村里调剂同面积的耕地给你家。

上访。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