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法律事件:我要不要赔医药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04:10
昨天老师打电话把我给叫去,办公室里,我八岁的女儿早就在等了。根据老师的说法,原来是我女儿打了前桌,她用铁皮铅笔盒打破了人家的头,后来一问原因,老师说是前桌回头要我女儿把尺子给他玩,女儿不肯,他就硬抢,女儿脾气一向火暴,操起铅笔盒就往他头上敲,结果流血了。

半个小时候,被打男生的家长过来,说他孩子已经送医院治疗了,要我赔三千块医药费,我觉得这不合理,因为是他孩子有错在先,而且从法律来说,我女儿被抢劫的时候采取自卫行为,这难道有不对的地方么?

我不愿意赔偿,说这事明天再说。

请问,我应该赔偿医药费么?

首先你的孩子打伤了人,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由你承担责任。我的建议是,你可以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买些营养品什么的去医院看看对方的孩子,也许会得到对方家长的谅解,事情会向双方满意的方向发展。

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对方的孩子有错,但你的小孩将对方的小孩打伤,你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对方小孩的行为绝对不能用抢劫来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