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延所得税和前期差错更正中递延税项的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34:53
问题是:如果在前期已经对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差额进行了递延所得税处理,那么在调整期调整相应的账务时如何衔接呢?
举例:如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企业会计账务上计提的某项固定资产折旧为10万元,而计税基础计算的相同固定资产折旧为15万元。所得税率25%
我们知道,由于在当期会计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低于计税基础计提的折旧5万元,导致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万元,因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那么应当 借: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问题是,在下一会计期间发现该项错误,进行差错更正时应该如何处理递延所得税?在下综合很多资料觉得应该这样做:
1、补提折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贷:累计折旧 5
2、调整递延所得税,这时候如何调整呢?是否是根据累计折旧调增,导致利润调减而应该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应该冲销前期已经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是: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

还是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

请大家多多帮忙。
多谢jhdxvic兄的回答,不过可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是因为前期借记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在调整期应该予以冲回?
另外小弟在一些资料中看到过如下的内容: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与税法规定一致 (略)
(2)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存在暂时性差异的
利润调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利润调减: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那么按照这种说法,应该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才对,不知道怎么理解啊。

资产类项目(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当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时,应税经济利益的金额也将低于计税时允许抵扣的金额,此差额在未来期间作为费用扣除,减少应交所得税,从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当企业收回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转回,企业将获得抵扣。故,应当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

应该是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