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包协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09:50
土地转包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这个有道理吗?土地承包权还在我这里。
我的意思是A农户和B农户之间签订了协议,A将地转包给B耕种。协议中某条规定:当遇政府征地时,其收益归B所有。

有道理,协议有效。

一般土地转包协议中如有添加这条的话,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必须归土地所有者(承租者)所得。

但同时承包者可以相应的向有关部门所有地上物补偿款。

土地征用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土地补偿。承租方有权追要土地补偿,但无权追要地上物补偿。通常地上物补偿比土地征用的补偿要多。

首先,你要明白,这不是有没有道理,而是法律。必须尊守。

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也就是说,你家种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国家免费分给你。。你只是分得在承包期内土地的使用权。。。这个地并不是你的,30年承包期满后,国家要收回的。。。现在国家要提前收回征用土地,你只有服从。。。但会给你征地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