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伴喝酒后乘坐他的摩托出了车祸,他当场死亡,我认定为8级伤残,交警事故认定我无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6:24
我和同伴喝酒后乘坐他的摩托出了车祸,他当场死亡,我认定为8级伤残,交警事故认定他负主要责任,我无责,但他的家属却要将我告上法庭,这样合理吗?
他的家属以我和他一起喝酒为理由,这样合理吗? 次要责任是一辆货车

死者家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法定的公民的权利,这也包括他们向法院起诉你。

这一行为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因为是否合理要看站在谁的立场上看。
死者家属的做法是符合法律的。

补充答案:
从道义上讲,你当然有责任!
明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作为朋友,你不仅不制止他的违法行为,还搭乘他的车?

现在不少人对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过轻,意见很大!
公安部新近下发的《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条款。
个人以为:楼主朋友家人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特别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看待这个问题,就更加“合理”了!

我认为你不用负任何责任。相反当时驾车的是他,应该说你的伤害也是他的过错造成的,可以提起反诉。

1、首先事件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做出,并且交警部门的认定具备法律效力。你的叙述有一个矛盾的地方,如果他付主要责任,你就得付次要责任。如果你无责,他就付全责。一定要搞明白,你是付次要责任还是无责。
2、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调节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如果调解不成,双方都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你起诉他和他起诉你都是法律允许的。
3、既然他起诉了,你就要应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有效的办法就是反诉!

补充: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角度,你没有责任,但是从民法的角度,你有责任。
有1个例子,一帮人喝酒,其中一个喝醉了,自己走了,摔倒在地上死亡。死者家属将喝酒的人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这帮人共同负责赔偿死者家属一定费用,理由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应该遇见到醉酒后单独走的危险,遇见而没防范,应当负责!

提起反诉吧,这样可以顺便维护自己权益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