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中为什么要承认土地私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16:43
承认土地私有后,土地就不是国家的公有财产了,这样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呢,对国家来说这样不是损失了吗

因为当时秦国的井田制已经遭到破坏,新兴地主阶级拥有私田越来越多。废除公有的井田制,所有土地都征税。国家反到增加税收,农民积极性也提高了。
  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应为当时秦国的井田制已经遭到破坏,新兴地主阶级拥有私田越来越多。废除公有的井田制,所有土地都征税。国家反到增加税收,农民积极性也提高了。

其真正含义是人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国家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收回!

人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国家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收回!

刺激农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