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3月16日开始工作,没有合同,没给入保险,到09年10月被无故辞退,应如何所求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42:10

超过三年半了
应该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没有合同需要双倍赔偿
即42个月工资
没有保险,按每月单位应缴纳的费用赔偿

加起来好多钱呢

首先,没有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补偿双倍工资(这些情况在劳动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并且补交社保!
劳动法明确规定:辞退在职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必须补偿一个月补偿金,不足一年按照一年发放,不足六个月按照半年发放(即半个月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补偿三个月的工资!如果和单位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是否受理! (仲裁的话也不能全听,有些仲裁委员会和当地企业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具体的自己也可以参阅最新的劳动法,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对你的案件也会有所帮助!

先到劳动仲裁委员去申诉,具体内容上面都说过了。如果仲裁委作出的仲裁不合理,那么你可以到法院去上诉,但你要能找到证人来证明你曾在这个公司里做过。找两个以上和你没有利害关系的就可以了。

兄弟 你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