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寿做了11年的寿险营销员,公司没给办社保,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53:34
公司说营销员是代理人,不是公司员工,所以不参加。本人已经辞职,现在还能要求公司给补办吗?

当然是不能要求的

保险营销员跟公司是代理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所以不能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的

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根据《劳动法》中没有规定代理合同要缴纳四金。因为你作为代理人只是代理公司产品,并得到公司给与你的代理费用也就是FYC。 不过你不应该辞职,保险公司都会在你实际FYC中扣除部分作为你的退休金,这个在你们公司的业务制度上一定会有,只是写法比较隐晦。
有此类问题 可以继续提问啦

听说马上要改革:
2009年10月9日,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透露,保险营销机制将面临改革。第一,提高准入门槛,保险营销员将成为一种高学历、高素质、高职业水平的专业人士;第二,提高保险营销员的福利保障,营销员将拥有稳定的基础收入和社保保障福利;第三,加大培训力度和诚信体系法规建设;第四,对保险代理人采取优胜劣汰管理方式,保险公司将留下精英代理人,淘汰掉低端代理人。

不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