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被税务稽查出四年内共少报营业收入1000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07:22

呵呵,这样的话,看稽查还让不让你们做下去咯。4年查出少报1千万销售收入的话应该算较大的税源了吧。我不知道你们是行业不知道税负大概是多少,一般情况对于这些大的税源一般都是严格监控下也要保护好税源。一般来先让你们自查自补,补到稽查的认为可以了,这个事情就算了结了。但是企业不合作的话,来硬了,就没这么简单了。就税款和罚款(税款的一倍),不知道还要滞纳金不,没几百万下不来。
今年这样的环境下,税收任务重,情况实在困难找税局领导谈谈,愿意补,可以少点不。资金实在一下周转不过来先,让他们给你点时间分几次补都可以商量的。最后忠告就是你竟然让人查到了,就好好接受处罚,毕竟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情,把税补了就好了。来硬了对你真的没好处。

偷税,1、补增值税1000/1.17*0.17=145.3万;
2、补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的性质,如果是一般的内资企业,08年以前的税率是33%算的法,补所得税1000/1.17*0.33=282.05万,(如果是08年以后税率是0.25);3、还有根据应补的增值税补地税的两费三金。
4、根据征管法还要按补税额的0.5至5倍罚款;
5、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按现在的刑法,如果企业没按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按时足额交税款、罚款等,要移送司法机关。

要看是偷税还是漏税,偷税是刑事犯罪,会处罚或判刑,可以对照法律条款,漏税则补交,也可课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