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判定请教杜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44:23
最近我在教我女朋友学行车。20号晚我大夜班,大夜班之前他和我出来,骗他家人说晚上和我一起去上班,并且说等我活干完了一起和我到朋友开的房间去睡觉!~他妈相信我,所以没说什么就答应了

上班之前他和我说,要去见到前男友,并且晚上不回来了,我无奈同意。晚上我独自去上班,接班时大概就是12:30他妈发个信息给我,说让我和宝宝到了房间用房间电话打个电话给我,点名我打,说要不他不放心。我发了个信息给宝宝,宝宝不愿回来。我没办法,又考虑到他妈重病,只好将实话告诉他,并让他妈装作不知道。后来我又发信息给宝宝说,:“你妈说让你晚上用我的电话打个电话给你妈,要不你妈来厂里找我们”,没有办法,他答应回来,我要去接他,他说他打车来,可不是我们厂的职工不可以进来的。我找朋友骑车带我到门口接他。15分钟之后,他打电话说到了,没一会我也来了。可一下车就看到他在一边打电话给他妈,旁边停了一辆黑色本田轿车,(这是他前男友,已分手,开黑色本田,他自己和我说的),于是我就问他:“现在打电话给你妈,然后让我接个电话还打算和他回去时吧”,我生气,于是对他说:“我非要看看这个男的有多大魅力,能把你迷成那样”,于是我走到那男的主驾驶位打开车门,他骂了我一句,接着又踹了我一脚。当场把我踹倒,我起来就抱他的腿要把我拽下来,结果被他踹了好多脚,同事间我被人打,前来拉架,结果也被踹,于是我们三人就扭打在一起,扭打中男的还说要拿刀砍死我们,一边说一边在座位下掏着什么,只是没有看到刀。女孩打完电话就冲进车里,做在男的身上,帮那个男的档着,打了一会,女孩从车里下来把我往后退,接着又骂又打我的,我没有理喻他,和他说:“没想到你会为了这个男的打我”,说完这句话我就走到副驾驶位开门,踢了那男的几脚。他前男友觉得吃亏了,就大喊,老子开车撞死你们两个B养的,于是就发动车子开始撞我们。首先先撞的我同事,车子撞到脚之后我同事摔倒了,接着他又撞过来,我看见后大喊,我朋友听到喊声跑掉了。接着车子开始向我撞来,因为有段距离,我闪开了。当我转过身来,发现车子的左前轮已从女孩胸口轧过去,我大喊停车,并拍打他的车窗,他犹豫片刻还是向左打了点方向,后轮又从女孩左腿轧了过去。我看着躺在地上的女朋友,心里很难过,伏下身体摸了摸他的头,便站起来,拎起地上的一个小空桶开始追车子,车子在开到一个拐弯处的时候,我正好抓住车门,他又大喊,老子撞死

问题太多,也比较复杂 ,请电话联系我  。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1、如果打官司肯定是刑事,因为此事已构成刑事,私聊可以,但闹到法庭的话,就一定是刑事了,想捂捂不住。既然是刑事,而且到法庭了,事实真相有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查明,判决会根据事实来,只要你没亏心,就不用担心。
2、左下肢粉碎性骨折,算重伤
3、证词不利不要紧,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4、确切的说,属于刑事案件,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但实施的主体不明确,可以有两种认定:认定那个男的故意伤害,因为他用车压了女的。或者认定你故意伤害,因为是你把女的推到车下。
5、正式工作的问题,要问单位的
6、同意与否在于你的责任,如果你自认无责任,或者责任很小,可以拒绝私聊,由公安机关立案。
7、不算故意杀人,算故意伤害,如果法院认定,将要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8、基于有这两种认定,而且关系错综复杂,指望警察为民找出证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