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排遣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49:55
我是广东人。09年6月毕业于重庆一所大学,毕业后因未落实工作单位,也未签三方协议,档案已经打回原籍,派遣证也派遣到当地的人事局,我也已经到人事局办理了报道手续。
情况是我现在报考了2010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国税部门,我的条件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是国税部门规定如果到时候合格录取,必须能够重新通过学校派遣到国税局。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通过了我还能从学校派遣出来吗?因为我已经派遣到人事局并且报道了。

不能重新从学校派遣。但是可以让当地人事中心给你改派为2010年的。

只要人事局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这2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地方给你改派都OK!

别急,你是符合条件的!

不能了,你的档案在你原籍的人事局,你已经不是应届毕业生了,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可以算作应届,具体情况你还是打电话问问招考办吧

直接找熟悉的学校老师,看是否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