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3年,10个月后想毁约,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18:50
原是一家美容院,我与房东签了3年的租房协议,交了2万的抵押金并继续经营,10个月后,因金融危机,房价无法承受,我想毁约,房主收回了房子,并继续经营,但与我并没有任何的手续,现他要告我违约,合同上有一款注明违约赔偿押金双倍,但我已提前2月交房,并且押金也不要了。请问,这2个月和我的2万押金不可以抵偿违约金吗?我还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晕,这样的合同你也敢签订!以后,千万要记住,凡是又是要押金,又是要x倍赔偿的类似合同,都不要签,因为处处都是你的风险。

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和对方协商解决。因为毕竟是你违约。

面对这种贪婪的人,你还得半软半硬,如果一心不顾你生意失败还想着坑你一把的话,他也别想安安稳稳收钱,找人弄他丫的!

没有你说的那么糟.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或扣你押金,不能同时扣你押金又要你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明文规定.

单方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