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财产是否有权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16:44
我是一个离婚女人,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再婚后,他婚前的所有财产是不是永远都是属于他的?因为我没有房子,再婚后的房子是他婚前的,我担心以后如果我老了,他先我而去,如果他的子女不认可我,房子不是我的,那时我该怎么办?

只要你们有结婚证,那么如果他先你而去,你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和他子女,父母同样的继承权。
打比方,如果他父母不在了,有两个子女,那么你们各继承1/3的房产。

还有就是你他处没有住房,如果你老公先走,你在他的房子拥有永久居住权,他的子女也可以对房子进行析产(在房产证上写上名字,但是不可以强行把房子卖了分钱),你可以继续居住。知道你百年之后,或者改嫁在他出有住房。

还有就是如果你们夫妻关系还挺好,可以尝试要求你丈夫在房产证上加入你的名字。

只要法律认可你们的婚姻了,不管以前有没有结过婚,只要你们现在是夫妻关系,而且没有婚前证明那房子不属于婚后私有财产,你就可以通过法律继承属于你那一部分应该得到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