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高分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13:49
可能问题有点长,恳请各位高人耐心看完,帮我解答,我会追加高分的,谢谢!

是这样的,我跟男友准备登记结婚,现在他父母出首付为我们买了一套二手房,贷款需要我跟男友结婚后一起偿还,但是他父母不允许房产证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因为他们认为我没有出首付的钱,所以我没有资格写上我的名字,可问题是,我却要一起偿还贷款,我左思右想都觉得不妥,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法律了。

我想请问:

1.购买合同如果只写男友的名字,那么是否房产证上是否只能写他自己的名字?如果可以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是否在卖房子时我只能分到我们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钱?首付的钱是否我分不到?

2.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可以划分份额?就是说这个房子是否可以划分我占多少比例,他占多少比例?

3.如果婚前他以个人名义买房,婚后我们共同还贷,该房婚后的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4.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房产证只有他的名字,但婚后我们共同承担贷款的话,公证时房产属于谁?若首付是由他所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我们做了财产公证,我是否还享有婚后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的共有权?

5.婚后还贷,如何证明是我们夫妻共同偿还的呢?如果他说是他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的,我该如何去证明?

6.做财产公证时,我是否可以这样要求:首付虽是他付的,但是贷款是我们共同还的,若日后离婚了,他应偿还我几年来所付出的贷款,他才可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7.办理房产证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办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可以只写他的名字,另一个我也不知道叫什么证,上面需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日后他想卖房子,没有我的同意也是不可以的。请问有这种说法吗?这两个证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问题可能有点多,但是我很急,这月底前就要交首付了,我必须在这之前弄清楚这些问题,麻烦大家帮帮我,我人格保证,回答全面的,具体的,并且真实的,我追加分,谢谢。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是这样的,你男友的房子虽然是你男友的父母出资,但是房屋是用于你们结婚之用,而且由你和你的男友出资缴纳首付后的剩余贷款,那么这时,不管你男友最终将这套房子登记为他一个人还是等级为你们两个人,实际效用是一样的,即房产属于你们的婚姻共同财产。只不过,他父母的首付款可以作为一个他们对你们子女的赠与。这个赠与没有声明给你们两个人的话就是给他儿子的。我国的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经过多久都不能自动转换为婚姻共同财产,而仍然是保持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你的这个情况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的。现在估计你的房证还没有办下来吧,房子还不是你们的,仍可以算作你们婚后共同财产。

2、房子的所有权当然是可以划分份额的,你们的房产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对房子的关系是共同共有。也就说,你们对房子各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如果将来分房子的话,你们要各分一半。但是如果对方父母要求且有证据证明他们出的首付是明确说明了给他儿子的话,你要承担一半的首付的费用给他的父母。

3、前面已经说了,属于共同财产。升值部分属于房子的孳息,也属于共同财产。

4、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实际是对你不利的。因为房子的首付是对方交纳的。如果公证你们的财产分开的话,房子就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了。这时当然你也不用交纳房贷的费用。当然,你们也可以约定房子属于财产公证的例外,但是这样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

5、婚后还贷的话,只要是你们拿收入还贷的就可以。想想看,你们的收入都已经是共同财产了。拿共同财产还贷当然是共同还贷了。

6、可以这样公证,但是如我上面所说,对你不利。

7、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房产证是唯一的。你最好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说服他,将你的名字写进房产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你的担心有道理,但是又有些好笑,如果你们两个的婚姻是天长地久,就不怕这些问题了。我认为,男方家首付了房款,以后的贷款需要你们婚后还款,就目前来说你们还拿不到房权证的,因为你们还没有交足房款,等全部资金到位以后才能够给你们办理房权证的。就是首付写你男朋友自己的名字也未尝不可。你可以在今后的还款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