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冬季大搬迁(好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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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城县东片区拆迁公告、安置方案及房屋腾空安置楼选择
拆 迁 公 告
根据武城县总体规划和城区东片区城中村改造及状元湖、利城河建设详细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武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县城东片区城中村改造及状元湖、利城河实施改造建设的决定,经武拆许字[2009]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实施县城东片区规划建设范围内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武城县城区东片区改造建设工程
二、房屋拆迁人:武城县镇北建筑安装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武城县兴武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本次拆迁范围为
三号区:西起三八路,东至历亭路,北起顺河街,南至兴隆街。
五、六号区西起历亭路,东至运河路,北起顺河街,南至古贝春大街。(二棉厂厂区除外)规划范围内相关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
五、搬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5日止。
六、拆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
七、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武城县人民政府或德州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特此公告
武城县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12.9运动事件简介

  (2005-12-08 18:22:09)

  1935年12月9日,北平(北京)学生数千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行了抗日救国示威游行。

  华北事变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中国共产党发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号召,推动了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涨。处在国防最前线的北平学生,痛切感到“华北之大,已经安放不得一张平静的书桌了”。

  1935年春夏之交,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李常青抵北平,建立由彭涛等组成的中共北平临时工作委员会,指定周小舟负责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北平分会的工作。在中共北平临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1935年11月18日,北平市大中学校学生联合会成立。随后,学联决定以请愿的方式,发动一次抗日救国行动。12月6日,北平15所大中学校发表宣言,反对华北“防共自治”,要求国民党政府讨伐殷汝耕,宣布对日本的外交政策,动员全国对敌抵抗,切实开放人民言论、结社、集会自由。这时,传来冀察政务委员会将于12月9日成立的消息。北平学联党团决定在这一天举行抗日救国请愿。12月7日,北平学联召开各校代表会议,议定请愿游行的集合时间、行动路线和口号等。会后,各校学生自治会紧张地进行动员和准备工作。

  12月9日,寒风凛冽,滴水成冰。在黄敬、姚依林、郭明秋等共产党员的组织和指挥下,参加抗日救国请愿游行的爱国学生涌上街头。走在队伍前列的是东北大学、中国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和市立女一中等校的学生。警察当局事先得知学生要请愿游行,清晨即下达戒严令,在一些街道要冲设了岗哨。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城外学生被军警阻拦,在西直门同军警发生冲突。上午10时许,城内一两千名学生冲破军警的阻拦,汇集到新华门前。他们高呼“停止内战,一致对外!”“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华北五省自治!”“收复东北失地!”“打倒汉奸卖国贼!”“武装保卫华北!”等口号,表达了全国人民抗日救国的呼声。各校临时推举董毓华、宋黎、于刚等12人为代表,向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递交请愿书,提出6项要求:

  一、反对华北成立防共自治委员会及其类似组织;

  二、反对一切中日间的秘密交涉,立即公布应付目前危机的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