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被偷,我是否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02:35
我在某物业管理的一个项目的样板房工作,里面东西都是非常昂贵,我10月21至10月22日修假,23日早上8点上班的时候,因没有跟保安交接,8点二十至8点半期间,发现才里面有一块上千无的东西不见啦,而且我相信肯定不是早上被偷的,可是保安确死咬晚上巡逻的时候还在.我该怎么办才好呢?并且我有人证,早上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来偷.但公司确要追求我的责任,并且要罚款和赔偿.我认为我实在是太冤枉啦.如果我不承认,他们要是从工资里面直接扣,这有没有触犯了劳动法.??以上情况,我该要不要负责,如何是好呢??
我和这家公司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应为,我才过适应期.

“我和这家公司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应为,我才过适应期”系为公司一个用人流程,所以,自己在这个方面来,处理这个问题是无意义的。

“因没有跟保安交接”这个是一个,严重而不可推脱的错误,所以,关于你赔付公司肯定是一个铁的事实。

现在,只能以赔付多少来考虑。。

“并且我有人证”以及“保安确死咬晚上巡逻的时候还在”一事,必须要找,有力的证据,您这个事件,有一个时间性,是否能找到,某段时间内铁的证据不在场,有监视系统么???另外,可从,公司应有的一些设施是否完善,例如监视系统,物业进出口管理的体系……来,细分相应主、次责任从而降低自己的赔付

“上千无的东西”是比较小的民事案件,是不值得,法院诉讼的,而且,你在这个事件中,有一定的主要责任!
公司的事情,尽量和上面领导多沟通,希望能细分主/次责任,减少您对此的责任问题。
“他们要是从工资里面直接扣”也是,需要处理这件事情,并经您同意的。希望您不要以“他们要是从工资里面直接扣,这有没有触犯了劳动法”的心态去面对。。因为,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会按公司管理体系画定您的责任,先扣除您的工资,当然,你有疑义,纠纷,可以法院诉讼或则再次协商解决。这个,我希望,你不要采取,因为,时间会延长,而且,公司态度会更加的强硬。。自己应积极想办法细分主次责任和公司协商减轻处理!

呵呵,不好意思,我看成是,“和保安交接了”。。既然没有,明确的一个资产,财务交接,这里,您已经是次要责任了,当然,您有一个在场的过程,而且是否和保安有过口头或则其他形式上的交接??
如果,也没口头或则其他形式上的交接,那么,只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偷盗这个东西就可以了!!有证据,就不会承担责任,没有会承担次要责任。
当然,若自己有一定职能在保管东西上面,还是会有相应的连带次要责任

首先你该考虑,你的工作是什么.
如果你是看管这些东西的,
那东西丢失了,你需要负责.
如果你只是在那地方上班.
并没有上头叫你管理.
那该找保安.
如果公司强行扣你薪水的话
你可以拔打110报警
他们这样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