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法律援助符合条件吗?为佰姓讨个共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22:35
我同事骑电动自行车,与另一台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对方脚受伤了,我同事带他到医院治疗,结果对方叫了一帮人围着他,打他敲诈他,要他赔偿除治疗费以外6000元,他不愿意,希望能通过有关的部门来处理合理的赔偿,他不断的报警,只要他们打他,他就报警,派出所来人了,他们与对方认识,因此对方一直提高价钱,说要1-2万,最后谈好11000元,派出所的所长也在场,交钱放人,当时我同事感觉剖部痛要求医院检查,派出所的所长说“检查也没用,要自己掏钱”,此价钱对于一个初来深圳工作的人真是让人无法接受,受伤了也不敢检查,对方派人守着他整整一天一夜接近24个小时,不给他水喝,不给他饭吃,还对他拳打脚踢,第二天一早我们准备好钱把他赎回来,他说受不了要去医院检查,医院出了病危通知,说整个脾打坏了,要做手术,他家里来人了,报了案,派出所说要抓那帮人,最后派出所的说那帮人走了,找不到人。请问这能申请法律援助吗?找不到那帮人,可以找派出所的所长啊,他们都是互相认识的啊。

这个事件已经涉及刑事,你应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并对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你应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而向检察院提出法律监督的要求,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立案;你还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依法追究刑责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下列请求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二)、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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