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杀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20:00
犯罪嫌疑人是成年人,杀害了12岁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家属要求公开审理,法院以是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公开审理为由拒绝公开审理。请问这合法吗?
未成年人案件不宜公开审理,主要是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的,这个案件,未成年人都死了,犯罪嫌疑人是成年人,还有这种“保护”的必要?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公开审理,这错了吗?
请法律高手回答,不胜感激!

当然可以公开审理。
只有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注意,是未成年人犯罪,而不是被害人)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之所以规定第3条是
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尚处于成长、发育状态,思想不稳定,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不公开审理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
所以你这个完全可以公开审理。

可以且必须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第三条是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不公开审理,问题中是成年人杀害未成年人,被告人是成年人,不适用于公开审理。

毫无疑问是公开审理的案件

公开审理会给其他未成年人造成心理阴影 社会影响不好

法律有这规定 那你就去跟东方110 庭审纪时 联系好了````叫他们去采访```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