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32:28
因聚众斗殴,至对方重残,主犯下落不明,次犯7人均判三年 四年有期徒刑,已给对方经济赔偿,对方已撤诉,而且几人已认真承认错误,法律是从轻发落,为什么还判这么重?难道对方没有责任?
是否有必要上诉?继续上诉能否减刑?

1、对方致残,形成重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已经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量刑已经是正常的了
2、对方的责任由于没造成严重伤害,只能作为减轻伤害方量刑的参考因素了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对方是有责任的。但聚众斗殴罪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管理秩序,因此,虽然对被害人的伤害给与了补偿,但对国家管理秩序的侵害还是要给与惩罚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充:可以提起上诉。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即使不能减刑也不会加重的。可以争取下。

赔偿是民事赔偿,判刑是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