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09年会计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啊? 沧州市09年会计持证人员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17:37
有没有知道具体时间的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查会计证是否已被注销:如没注销,就按时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漏检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长了,就可能被取消会计资格。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